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2号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 阅读次数:198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96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621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