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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9-06-18 来源: 阅读次数:1802

黑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倡议书


  全省各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积极响应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和低碳日活动“低碳行动,保卫蓝天”号召,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作学习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现向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节能降碳的践行者。“节能低碳、绿色文化”是理念,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担当。6月19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省各公共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践行“135”绿色出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出行方式;要切实增强资源节约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养成良好的绿色办公习惯,从自身做起,规范节约行为。


  二、做绿色文化的倡导者。绿色办公、出行是生活的一种意识,也是一种文化。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应率先垂范,争做低碳办公的示范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自觉做到网络办公无纸化,电子存储少印发,打印复印双面用,物品少用一次性,少乘电梯走楼梯,办事多乘公交车,省油环保污染少。倡导不使用一次性消耗用品;倡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倡导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以实际行动倡导节能降碳,带动全社会参与绿色饮食、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回收,让绿色文化成为每个人的生活标签。

  三、做节能减排的志愿者。绿色生活方式的养成,需要每一个人身体力行。作为公共机构的一员应积极践行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低碳理念,养成绿色消费习惯。要做节能减排的宣传员和监督员,纠正身边的浪费行为,坚决同浪费现象作斗争。积极参与到“绿色发展,节能先行”活动中来,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共享绿色成果。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践行节能低碳生活,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共建“生态龙江,大美龙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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