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龙 江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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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工信节函[2019]156号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 根据工信部《工业固体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第26号工信部公告)和《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工信节发〔2018〕67号)精神,现就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的重要性。国家出台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是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科学规范企业综合利用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极具利好。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专人负责。切实为企业搞好相关服务。 二、按程序和要求展开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各(地)工信局是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确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加强政策的宣贯,对接省工信厅推荐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遵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评价。各地区于7月15日前,将本辖区上半年综合利用评价企业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减免税额等情况汇总报送省工信厅(节能处)。 三、评价机构公开、公正、客观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要突出自身优势领域积极对接市场,承接评价任务。评价工作要程序规范,数据准确,实事求是,评价报告要制式、专业和完整,经得起行业推敲。评价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报告严重失实的评价机构取消当年及今后评价资格。评价机构于7月15日前,将上半年在我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情况报省工信厅(节能处)。
附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9日
(联系人:金世哲 联系电话:0451-82626662) 附件: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名单
1. 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2. 城矿环资技术(黑龙江)有限公司 3. 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 4. 黑龙江省节能协会 5. 牡丹江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6.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 7.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8.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9. 鸡西市龙源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0. 黑龙江省碳索气候变化与低碳研究院 11. 黑龙江祥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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