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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 阅读次数:1817

根据我委印发的《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的有关要求,我委拟对百家企业名单进行公布。2018年12月18日,我委对“百家”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各方面反馈,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名单再次进行核实确认。现将调整后的“百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的方式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05845(传真)

  附件:“百家”企业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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