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77号),将黑龙江省2018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予以公示。
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全省计划退出煤矿4处、产能207万吨,计划安置职工4002人(实际安置人数以人社部门核定为准)。包括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正阳煤矿(180万吨/年),计划安置职工3826人;东宁县建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建禄煤矿(15万吨/年),计划安置职工176人;双鸭山市秀山煤矿(6万吨/年),无职工安置计划;双鸭山市金谷矿业贸易有限公司第三煤井(6万吨/年),无职工安置计划。
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