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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有关重点工作关键业绩指标

发布时间:2018-04-23 来源: 阅读次数:2354

党的十九届三全会指出,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不断提高公信力执行力。为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2016年开始,我部每年都公开有关重点工作的关键业绩指标,定期公布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我们继续制定和公开相关指标,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序号

指标名称

预期效果

完成时限

指标

属性

牵头负责司局

备注

1

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确定首批示范区创建名单

6

预期性

规划司

2

遴选公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数量

80

12

约束性

中小企业局

3

绿色制造示范典型发布数量

400

10

预期性

节能与综合

利用司

4

钢铁去产能规模

3000万吨左右

12

约束性

原材料工业司

5

智能制造工程试点示范项目遴选数量

100个左右

12

预期性

装备工业司

6

小品种药(短缺药)稳定生产供应新增数量

10

12

预期性

消费品工业司

7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遴选数量

120

12

约束性

信息化和软件

服务业司

8

通光纤行政村比例

98%

12

预期性

信息通信发展司

十三五规划预期2020年行政村通光纤比例达到98%

9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85%

12

预期性

十三五规划预期2020年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


 

注:约束性指标是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确保如期完成的目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国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力量,努力争取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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