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要点》强调,力争实现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3%,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3.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3%的目标。
积极开展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实施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推动采用煤改气、煤改电等代替燃煤锅炉。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规范的渠道处理。
扎实开展节水行动。推广公共机构等场所草坪的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鼓励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
推广新能源应用。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鼓励通过利用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