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规范、引导、促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请依据《规范条件》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司(电子版发送至hbc@miit.gov.cn)。我们将组织审核后,公告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同时,请一并报送你省(区、市)推荐符合《规范条件》的第一批(2016年第75号公告)、第二批(2017年第31号公告)企业的年度信息采集表(格式详见《规范条件》)。
联系人及电话:郭庭政 010-68205359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