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要求,加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规范信息报送行为,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电力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包括《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两个细则”等市场监管相关文件,对市场交易、调度运行、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公平开放等方面应报送内容进行了逐项梳理,结合报送时限、报送内容等报送要求,要求电力企业明确报送责任、明晰责任部门,并强调对报送规定执行情况的考核要求。
东北能源监管局对日常监管中电力企业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当前报送工作存在信息漏报、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方面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解决现有问题,《通知》对电力企业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求电力企业强化组织,明确相关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效。二是要求电力企业强化整改,对照各项信息报送要求,查找现有报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工作。三是要求电力企业强化落实,跟踪管理市场交易、调度运行、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主要信息报送情况。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对各单位执行监管要求和信息报送情况开展定期评估考核,对电力企业、调度机构、交易机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于落实监管要求和信息报送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