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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发资质规〔2023〕28号
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我局编制了 《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现予印发实施。试行中,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反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持续改进完善,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附件: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国家能源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