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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多发区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 阅读次数:817

国能综通安全〔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近年来,西南等省份部分地区因地震多发,造成山体松动、岩层破碎,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电力安全生产带来严峻考验。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减灾工作,深刻汲取近期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造成水电站施工营地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电力行业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地质灾害对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的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强化重点部位风险防控。电力企业要结合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加强跟踪监测,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别是灾害易发区水电企业,要全面排查水电站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逐一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措施;要加强现场巡查观测,及时及早发现地质灾害苗头,科学处置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灾害紧急应对措施。电力企业要结合现场建筑物和人员分布,制定灾害突发情况下人员应急转移方案,拟定安全快捷可行的应急转移路线,科学规划避险安置场所,备足备好应急物资装备,开展必要的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气象、应急、地震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有关信息,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障水电站大坝等设备设施和现场人员安全。

  四、加强监督指导,做好工作协调。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派出机构要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要加强信息报送,遇有地质灾害发生,指导企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抢险不冒险”的原则,全力开展抢修恢复和人员救治等工作,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系统安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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