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发资质规〔2022〕3号
各派出机构: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号)等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有关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形成的《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流程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行政许可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流程规范>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7〕1号)同时废止。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