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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2021年度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 阅读次数:1232

有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 
为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促进工业企业节能与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以及数据中心、5G等新兴领域的节能和能效提升标准,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监察、节能诊断、节能技术规范、可再生能源利用、储能应用、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
(二)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企业等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以及节水和水效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三)标准应具备工作基础、已立项或列入相关计划。优先支持列入相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提出的拟制定绿色工厂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加快推动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行业全覆盖。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应研究提出各领域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重点研究项目清单计划,未列入计划的标准,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在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领域具有工作基础和经验,近三年开展过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或从事过工业领域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相关技术咨询等工作。
3.标准须符合《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信部联节〔2016〕304号)、《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等相关要求。
4.优先支持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单位等牵头开展或参与标准研究。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将申报书(附件1)及标准草案报送至部标准化委托机构或部标准化工作组。
2.部标准化委托机构或部标准化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进行汇总后(附件2),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申报书等相关申请材料、统计表及2021-2023年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重点研究项目清单计划(附件3)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确定标准研究项目。对确定的标准研究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实施,并签署任务合同,明确其负责的标准清单、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与标准研究单位签署合同,明确标准制定工作要求、进度安排、考核指标等。
(二)根据各机构负责的标准数量和任务工作量,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进度下达标准研究补助经费。
(三)项目支持的标准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每季度总结所负责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四)项目完成后(以标准报批为准),标准研究单位应向相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提交完工报告和验收申请。相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负责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并将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五)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经费。未完成考核指标要求或逾期不能完成项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将责成有关行业部标准化委托机构、部标准化工作组追回研究经费。
 
附件(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冰清 莫虹频 010-68205366 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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