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先进技术及应用案例开展分省推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 阅读次数:2127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西省、陕西省、广东省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推进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会联合实施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能效市场机制项目决定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补短板工程分省推广活动”。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该活动由国家节能中心负责推进,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余热利用与清洁能源供热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中关村国联绿色产业服务创新联盟参与承担有关工作。按照有关工作安排,拟征集一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先进技术及典型应用案例,并分地区开展先进技术及应用案例推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农业、工业、服务业、市政、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居民等领域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技术及应用案例,包括减少和替代煤炭消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技术和应用案例,含提高可再生能源效率的技术和应用案例。应用案例可以与所采用的技术一并申报,也可以单独申报。
二、征集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推荐的技术应具备先进性、经济性、广泛性的特点,有成功实施案例,能够反映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技术的最新进展,推广应用潜力较大;推荐的技术应用案例示范性要强,能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协同效应。
(二)请各单位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先进技术和应用案例,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技术或应用案例提供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2)和申报报告(附件3)。各单位报送技术和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各省市节能中心、节能监察机构要将本项工作向本地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汇报,并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的指导下,组织本地区先进技术和应用案例遴选,报送申报材料。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行业协会直接报送。
(四)请各单位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2份)报送至中关村国联绿色产业服务创新联盟(快递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同济中路甲7号院3号楼),电子版发国家节能中心邮箱pingshen@chinanecc.cn和中关村国联绿色产业服务创新联盟邮箱msc@lscylm.com.cn。
三、推广活动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指导下,国家节能中心会同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余热利用与清洁能源供热专业委员会、中关村国联绿色产业服务创新联盟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征集的技术和应用案例进行遴选,优秀的技术和应用案例纳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补短板工程分省推广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同时建立动态先进技术和应用案例成果的汇集与共享机制,创新宣传推广方式,组织重点城市、园区、企业等开展对接和转化应用服务。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补短板工程分省推广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节能中心以及相关单位对推广活动予以支持。
联系方式:
中关村国联绿色产业服务创新联盟:胡浩(010)53353580
国家节能中心:刘佳佳(010)68585777转6078
国家节能中心
2020年8月28日